
企業境外投資備案(簡稱ODI備案),是指中國企業或團體在中國大陸以外的國家或地區(包括港澳臺)以新設立企業、并購或參股外方企業股權等投資的,需獲得商務部門境外投資行為的核準、發改委對境外投資項目的核準或備案、銀行外匯登記三大環節。涉及到國有資產的企業,還要獲得國資委的批復。
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開放,國內在境外上市的企業越來越多,中國企業境外投資也呈現多元化和高端化態勢,投資額逐年攀升。雖然境外投資很火熱,但這并不意味著可以放任資本外流,因此國家對資本向境外流動進行了嚴格的管控,想要前往海外投資的企業則必須在政策指導下進行合法有序的操作、辦理相應手續后才可對外進行投資,ODI備案的重要性也日漸顯現出來。ODI備案不僅作為企業境外投資或境外上市的合規途徑之一,更可以為企業帶來一系列的便利和優勢。順利備案后,企業才能夠以合法合規的方式完成境內資金出境,以及保證后續境外資金順利返程回國。同時,打通境內外資產流通的合法渠道后,有利于境內外企業優化資源配置,更好地幫助企業成功在境外上市。此外,新設立的終極目的企業還可以享受境外的稅收優惠,節約企業運營成本。
1、境外有實際項目進行(新設、并購境外企業,成立境外代表處);
2、已成立公司的企業想要將利潤回流境內,需提供合規對外投資證明至銀行;
3、外商投資企業開設資金本賬戶,股權涉及境內自然人或境內企業;
4、企業開設NRA賬戶,股權穿透涉及境內自然人或境內企業;
5、境外企業上市合規需求以及境外成立股權激勵平臺
根據以往的ODI備案實操案例,大部分通過審核的企業需滿足以下申請條件
條件一:符合“境外投資”定義:境內企業通過新設、并購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擁有非金融企業或取得非金融企業的所有權、控制權、經營管理權及其他權益的行為。
條件二:主體和成立時間要求:主體需要為我國境內依法成立的企業。但是成立時間不滿一年的企業 ,無法提供完整的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的,一般無法通過審批部門門]的核準或備案。
條件三:股東背景、資金來源、投資真實性要求:無法具體說明境內股東或合伙人背景、資金來源(例如:自有資金、銀行貸款、以募集資金等合規方式獲取的資金)以及境外投資項目真實性的,很難通過審查。
條件四:財務要求:最近一年獨立第三方會計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不能出現虧損;凈資產回報率最好高于5%,同時資產負債率最好低于70%。

境外投資備案辦理主要分為三步:
1.投資項目立項
2.申請境外投資證書
3.以及外匯管理局備案
溫馨提示:
立項重點是審核投資項目是否合規;
證書審核要點是企業是否符合要求;
這兩點一定要注意
境外投資備案從以前的許可制度轉為現在的備案登記,相對來說流程簡單了很多,辦理一般在20天到40天就可以完成,具體時間會因為企業項目情況不同而發生變動。
一般而言ODI根據投資金額大小、行業、國家等因素,分為備案制和核準制。
具體可通過以下三張圖片予以理解:



注意:敏感行業和敏感地區/國家并非指禁止對其投資,而是需要發改委和商務部進行核準,限制對其投資!
1、合伙企業、母小子大、快設快出
2、資金來源、合伙人背景說不清
3、境外投資項目無法說明真實性
需滿足相關商務審核部門審核要求
滿足境外目的地相關機構審核要求
涉及法律問題,需聯合境內外律師參與
投資項目需確保項目真實性,需符合盡職調查
